打击造假者,转向短视频平台
如今,视频直播的盛行,也让这里成为了假货销售的重灾区。 去年11月,“辛巴团队在直播间出售的燕窝其实是糖水”的新闻引起轰动,而发布检测报告的人竟然是“中国第一人”王海多年来淡出人们视线的防伪大佬。 面对铁证,辛巴发表公开信表示愿意退一赔三,退款总额超6000万元。 从实体店到网购再到视频直播带货,造假者和卖家一路“切换”,一批专业打假者也紧随这一领域。
现状:直播已成假货销售重灾区
6月29日至7月3日,程女士在抖音平台某店铺直播间购买了130余件号称“999足金”的黄金首饰。 直播过程中,主播多次提到有短视频平台做保障,这让程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 程女士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黄金首饰有些不对劲。 经鉴定,她得知该首饰的含金量为0。
假货卖家的嚣张让人们看到了直播平台假货泛滥的冰山一角。 翻看王海的微博,经常有网红直播卖假货的爆料: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光哥售卖假化妆品,让被骗的消费者退货一赔十; 淘宝直播上妹妹出售的一件绿松石吊坠经复检发现以次充好,纯粹是为了欺骗消费者; 一对网红夫妇被曝在直播间售假手机。 平台愿意全额退款给消费者,但被骗的消费者却要求退款。 付三...
调查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961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1.5%。 预计2021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接近12.012亿元。 万亿市场蕴藏的商机和利润,吸引着短视频平台纷纷进军电商。 抖音、快手等头部平台相继开设内置商城,与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巨头争夺市场。
直播带货走在前列,市场违规行为也让该地区成为假冒销售的重灾区。 今年3月15日,黑猫投诉数据显示,仅2020年就有超过1.2万起与直播相关的投诉,其中涉及电商平台的投诉近4000起,涉及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投诉超过8000起。 一。
王海及其团队对掌握的防伪线索做了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网购诈骗、假货销售、虚假宣传等占到全部防伪线索的85%以上,其中直播广播、假冒销售和欺诈占总数。 超过60%。
问题:防伪者成为预防目标
在王海看来,从技术角度来看,直播领域的打假并不困难。 因为通过屏幕录制,更容易打击欺诈并获取证据。 此外,电商平台会将消费记录保留三年,这为消费者维权取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带货主播身份不明,加上短视频平台责任缺失,使得打假之路依然艰难。
打假人阿龙目前正在办理两起通过直播售假的案件。 其中之一就是在直播间销售假冒名牌包包。 不过在操作上,阿龙却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由于他曾多次尝试在直播平台打假取证,他的手机号码被平台自动识别为专业打假员,制假卖家直接拒绝向他出售。 阿龙只能不断的换账号,或者叫其他组员出面购买。 造假者实际上受到了平台的保护,造假者也成为了平台保护的对象。 这种现象让他非常愤怒。
阿龙的经历在很多消费者中也很常见。 程女士购买黄金被骗后,只联系了短视频平台官方,并没有直接联系商家。 7月6日,她带着收到的假黄金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鉴定,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 但很快,卖黄金的商人很快得知程女士报案,并拦下了即将发货的第二批货物。 此后,商家不断以“产品缺货”为由发送短信催促程女士申请退款。 与此同时,程女士发现,她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一些信息已被删除,导致她无法查询相关商户的销售记录。 随后,三亚市消协要求直播平台向程女士提供商家信息,但直播平台居然拒绝了这一请求。
争议:打假应该赚钱吗?
自1995年北京打假风暴掀起以来,围绕职业打假道德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 支持者认为,专业打假虽然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对少数商家售假和失信行为起到监督作用。 这是法律武器的巧妙运用,没有任何道德缺陷。 反对者认为,专业打假与正义无关。 其谋取“灰色收入”的根本动机决定了此类活动并非正常的维权活动。 不仅不会净化社会环境,反而会让制假售假者更加隐蔽,甚至滋生制假者与打假者之间的灰色交易,执法难度加大。依法治国,净化环境。
早在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抗辩理由是明知食品或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仍购买这些食品或药品。 这个解释一度让很多专业打假人因为“知假买假”而获得了丰厚的“奖励”。 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 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打假在一些贪婪之人的控制下开始发生变化。 有的甚至通过“互换合同、换货”等欺骗手段敲诈商户,成为“假镇压”。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专业防伪界及其引发的诉讼出现许多新的发展变化,其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基于以下考虑,我们认为,针对食品药品纠纷采取特殊政策并不合适,应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消费者保护的各个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还表示,有必要逐步限制职业打假者以营利为目的的打假活动,此后职业打假者败诉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面临刑事风险并被判入狱。
在王海看来,法律是能够约束恶人的武器。 让制售假货的商家付出金钱代价,只是打假者通过法律实现社会治理、遏制欺诈行为的一种手段。 防伪是最终目的。 王海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出台,是因为违法企业太多,行政监管资源有限。 想要遏制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仅仅依靠政府职能部门是不够的。 还需要依靠社会治理。
王海并不回避专业打假费的问题,因为他的团队也需要生存。 他们不仅帮助消费者维权、打假,还帮助企业打假。 然而,在消费者委托方面,王海和他的团队大多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在收到补偿后才收费。 在打假赚钱的同时,王海和他的团队也关注一些公益项目。 除了帮助消费者维权外,他们还举办讲座,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
观点:合理打假值得鼓励
近年来,“职业造假者”发展迅速,在社会上颇受争议。 对此,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朱琳律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倒逼商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正是因为产品质量已经恶化。 这个问题催生了专业的防伪人员。 仅仅因为打击造假者能赚钱,并不能否定其积极意义。 “毕竟我们要解决的是无良商家的劣质产品问题,而不是试图创造完美受害者的存在。只要以盈利为前提,不违法犯罪,对于这种主观的行为利益,但客观上净化市场、维持消费,我认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机制值得鼓励。”
朱林律师指出,无论专业打假行业出现什么样的负面新闻,甚至是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这些都是个别个体的行为。 我们不应该否认这种专业打假的良性机制。 当然,近年来,打假被法院判定为敲诈勒索的案例也不少。 这也算是给专业打假人敲响了警钟,告诫他们首先要如实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要做虚假陈述、伪造证据。 千万不要将造假者的身份改造成造假者,否则不仅涉嫌敲诈勒索,还会涉嫌诈骗犯罪; 其次,造假者应依法维权,投诉、举报、诉讼、媒体合规曝光等均在法律范围内。 一旦超过法定限度,性质就发生变化; 最后,索赔金额必须合理。 如果造假者索赔的金额超过合理金额,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绝对是一个风险点。
“如今,直播蓬勃发展,短视频平台不断售假。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希望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打假者不仅能从索赔中受益,还能积极考虑社会问题。” “我们要发挥公益效应,策划公益活动,努力在民众中树立‘315’的形象,那么打假者的公众形象一定会完全不同。”朱琳说。
本报记者 李焕宇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