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直播培训”实为电信网络诈骗
老谢失业后一直在家闲着。 他偶尔会看一些短视频。 看到网红主播日收入过万元,他非常羡慕。 他还想学习如何做直播卖货。 有一天,他在广告中看到一家科技公司与某网络平台合作,由金牌导师和专业摄影师一对一指导拍摄原创视频。 带货佣金达到20%到80%,十天内还款。 月收入过万,我添加了客服微信,并向公司支付了788元的送货服务培训费。 此外,为了提高账户等级和佣金比例,老谢还支付了368元的升级费用。 没想到,交了费用后,老谢并没有接受培训。 他查了公司工商信息,发现公司已经注销,公司客服也屏蔽了老谢。 老谢报警后,真相大白。 原来,这其实是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以帮助受害人开展送货业务为借口,欺骗受害人转账。 随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一般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三年以上,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可以为学生提供培训的事实,骗取数额较大的钱财,已构成诈骗罪。 学生报名前须核对公司工商注册信息,签订加盖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留下付款凭证,如发现受骗,应尽快举报。
场景二:花1万元购买直播培训,但不“热门”,可以申请退款吗?
小杨是网红小王的粉丝,经常和小王进行线下交流。 有一天,小杨请小王教他如何通过直播卖货。 双方口头约定由小王提供直播、卖货等方面的培训。 随后,小王建立了“服装直播队”的微信群,并带小杨进微信群学习。 小杨向王某支付了2万元“直播团队费”。 之后,小王和直播团队成员在小王的工作室对小杨进行了一个月左右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小杨开始独立卖货,但销量很差。 随后他以小王未提供直播培训服务为由,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培训费。 法院认为,小杨提起诉讼的理由是后续直播没有达到预期的流量和销量。 但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且小王已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小杨的主张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解读】
民法典在合同部分规定了19种典型合同类型。 除了这些合同之外,还有许多非典型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更多地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 本案中,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 因此,应综合考虑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建议学员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培训合同,对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作出详细约定。 如果情况允许,可以采用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场景三:跨境配送培训需谨慎选择机构
张阿姨认为国际带货有很大的市场前景,于是她报名了一家声称可以提供海外直播带货培训的培训机构。 在组织的指导下,张阿姨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3000元报名费。 但培训效果并不理想,她申请退款,但培训机构却一再拖延。 无奈之下,张阿姨将培训机构告上法庭,要求机构退还报名费。 审判长发现,与张阿姨有相同诉求的原告还有不少。 他们年龄较大,但涉及的金额较小。 于是我们积极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并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培训机构一次性将学费全额退还给学生,原告也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法官解读】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属于不同关境的贸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运送货物完成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 根据《个体工商户姓名登记管理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需要在购买国和中国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 学生报名跨境电商培训时,需要仔细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有资质、各类课程的广告是否夸大、合同条款是否合适。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带货培训、电商运营培训持续火爆。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机构的工商注册信息,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该机构的资质情况。 订立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付款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转账的方式,确保收款人为合同对方。 避免现金交易并保留发票和其他文件。 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您的权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